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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2-00094
文  号:
卫民发〔2022〕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民发〔2022〕7号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会议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卫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力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深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压砂地退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保障措施

(一)坚决做到“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低保提标工作,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65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960元,达到5520元/人.年。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政策,提高低保保障和管理水平,对退出压砂地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经审核确认,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分类施保、分档救助,对于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根据具体困难情况,经审核确认后可适当调整低保档次。对不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群众,坚决不能纳入低保范围,杜绝出现“政策保”,持续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政策,结合低保提标,适时提高特困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加强集中供养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健康舒心。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建立健全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情况,帮助其及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临时救助规范管理。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注重提高效率,加强规范管理,切实缓解急难。要结合救助对象家庭及遭遇困难的实际情况,做好分类分档救助,对于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个人对象,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3倍和1.5倍给予救助。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时效性,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存在重大困难的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各县〔区〕民政局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四)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异地申请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定期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对符合停止发放两项补贴情形的,应及时停发。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两项补贴信息化管理和各类对象有机衔接,防止重复、遗漏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政局、残联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五)及时主动发现救助困难群众。各地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问、摸排筛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压砂地退出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要确保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群众求助渠道畅通,做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六)深化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基层服务,切实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简化优化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流程,充分运用“民政云”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移动应用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充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作用,拓宽核对资源,优化核对方式,提升救助的精准性、时效性,确保织密网、兜牢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间:及时推进落实前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县(区)主体责任、乡镇和村主要责任,部门协调责任、领导包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守住“四个不发生”(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上访、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加强部门衔接。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衔接配合,及时比对相关信息,加强审核,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确保“兜住底、兜准底”。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兜底保障资金安全高效发挥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集中培训、实地宣讲等形式,将政策精神及时传达给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多种渠道,提升宣传效果。在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示栏、公园广场等公众场所,采取发放、张贴宣传(单)画等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政策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救助保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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