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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3-00190
文  号:
卫民发〔2023〕1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数字电商协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数字电商协会的批复

卫民发〔2023〕18号

中卫市数字电商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中卫市数字电商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拟任协会成员及负责人名单。请按规定将选举结果、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报市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备案。

二、中卫市数字电商协会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你协会《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你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卫市商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卫市民政局。你协会党的建设、政治思想、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接受中卫市商务局的指导和中卫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希望你协会牢记本会宗旨,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数字电商协会的优势和作用,引导电商行业更加组织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为我市数字电商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中卫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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