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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4-0011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
关于调整《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卫市民政局党组202320次会议研究,经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决定调整《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78项收养登记的职权依据。现将调整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调整内容




中卫市民政局          

2024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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