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四大提升行动”,精准聚焦困难群众救助审批“衔接、认定、退出、服务”四个环节十二个步骤,全面开展救助提质增效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在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2.04亿元,惠及14.5余名困难群众。
做实“三个精准衔接”。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务求“政策衔接精准、程序衔接精准、机制衔接精准”。严格把握困难群众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既避免“漏保”“脱保”做到“应保尽保”“应进尽进”;又有效规避政策交叉重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辖区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有效预警。
做实“三个精准认定”。彰显救助公平正义,务求“认定条件精准、收入计算精准、审批程序精准”。严禁突破政策界限和人为降低审批标准,切实履行申请受理、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等工作程序,努力做到“授权核对、逢进必核”,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率、入户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城乡低保2759人。
做实“三个精准退出”。健全低保渐退机制,让救助效能充分释放,务求“低保清查精准、核查手段精准、追缴追责精准”。开展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在保人员家庭经济信息核查,逐户开展复核清理,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子女已就业等超出保障范围、死亡人员冒领低保金和“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应退尽退”“有进有出”。设立市、县(区)举报投诉热线,设立公示栏,有效防止低保政策落实中出现“微腐败”现象。截至目前,全市退出城乡低保3885人。
做实“三个精准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建设,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务求“服务机制精准、信访调处精准、政策宣传精准”。完善民生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街道(社区)设立受理平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灵活运用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先行救助”。加大民生保障政策宣传,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审批环节等,做到家喻户晓,使困难群众生活中遇到困难救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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