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5年依法治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卫民发〔2015〕49号为确保《中卫市2015年依法治市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我们结合中卫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市民政局2015年依法治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巫 磊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新忠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致华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吴春玲 沙坡头区民社局局长
董志荣 中宁县民政局局长
杨正军 海原县民政局局长
王慧智 基层政权科科长
雍学恒 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静 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二、目标任务。
1、全面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全市“星级和谐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和基础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李新忠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责 任 人:王慧智
配合单位:中宁、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社局
落实措施:依托“星级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300至500户居民的规模划分一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范围。强化网格员聘用、考评、激励、保障、培训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网格员工作例会、入户走访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网格员工作例会、入户走访制度,定期或及时梳理、分析网格内社情民意和相关事宜;对不同类型的人群进行定期入户走访,对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2、建立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健全社区基层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
责任领导:李新忠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责 任 人:王慧智
配合单位:中宁、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社局
落实措施:整合资源,构建区域化党建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社区依法治理能力,整合辖区党组织和党员资源,建立社区“大党委”。由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公司、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小区楼栋长、居民代表等人员担任 “兼职委员”的区域化党组织,重点围绕建设和谐社区做好服务群众和党员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共建与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和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加大沟通协商力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实现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3、年内完成15个农村社区(其中,中宁县11个:黄滨村社区、朱路村社区、张台村社区、时庄村社区、营盘滩村社区、三道湖村社区、长滩村社区、沙滩村社区、喊叫水村社区、潘营村社区、田滩村社区;沙坡头区2个:大路街村社区、敬农村社区;海原县2个:关庄村社区、四营村社区),2个城镇社区(中宁县2个:丰安社区、鸣雁社区)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李新忠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责 任 人:王慧智
配合单位:中宁、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社局
落实措施: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社区民生计划项目资金,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区建设进度,年内完成新(改扩)建城乡社区任务17个(农村社区15个,城市社区2个),扩大农村社区覆盖面。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4、加强公益性社会组织建设。
责任领导:林致华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责 任 人:张海静
配合单位:中宁、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社局
落实措施:通过政府政策扶持,放宽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一是将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环节与成立登记环节进行合并,实行直接登记办理,不再提供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是降低慈善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准入门槛。对注册资金、住所场地、会员数量等达不到法定条件的,暂免提交验资报告、住所使用证明,减少会员数量登记等。三是对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年内作用发挥明显的,经评估给予1-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四是依托沙坡头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基地,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建立专业的扶持平台,提供能力建设、场地设备、登记协助、信息交流、公益项目培训等多方面帮助,逐步实现公益性社会组织与政府信息共享、互动合作。五是加大对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六是加大公共财政的资助力度,落实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以县区建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配套支持、扶持公益示范性社会组织等,形成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扶持的杠杆效应,引导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慈善基金、各类社会资金等社会资源向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有效流入。2015年,争取区、市安排20万元福彩公益金专项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今后根据实际支出逐年递增。通过以上措施,年末实现公益性社会组织年增长率达到3%以上;培育3-5家左右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并在全市起到示范作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到2015年未,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650个,其中公益性社会组织达到25个以上(市直10个、中宁县6个、沙坡头区5个、海原县4个)。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民政局要把依法治市行动计划任务落实作为民政重点工作的一项重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相关科室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定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和指导县(区)、乡(镇)开展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注重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多措并举,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加强宣传工作推进和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以典型推动工作,形成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区)要建立依法治市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上报制度、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网格化管理、城乡基层民主、公益性社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卫市民政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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