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儿童福利院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规格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为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收养、抚育具有本市户籍的孤儿和弃婴。
(二)负责集中供养孤儿、弃婴的生活管理、义务教育和康复治疗等工作。
(三)负责办理18周岁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离院孤儿的手续。
(四)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捐助。
(五)负责宣传有关孤儿保障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及单位分类
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
四、领导职数
核定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1名(副科级)。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3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61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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