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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19-0024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16日
标  题:
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负责主办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5件,协办提案4件,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100%,具体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模式,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并进行督办。研究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并将办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中,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

二、加强沟通,实地深入调研。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积极同委员进行了见面沟通,深入了解掌握委员提案的详细情况,认真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时就提案办理情况随时同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调研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对委员所提的提案,我们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委员反馈,力求通过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人员工作效能考核机制、领导审签制度、办理联系人制度、跟踪反馈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提案答复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督导机制,保证办理质量。办公室明确专职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督导所有提案按时办结。督促承办科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四是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相关科室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每一件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委员满意。五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群众满意。今年,凡我局经办的提案,均在网上进行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主(承)办件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公开后,各承办科室及时了解舆情反映,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确保群众满意。

四、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办理提案。

(一)关于《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136号)提案。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我市下发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中卫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能及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了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教育保护机制。建立了“三留守”人员信息、档案,对“三留守”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监管,建立了详实完备的“三留守”人员信息、档案,对“三留守”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了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全方位掌握留守儿童第一手信息资料。中卫市困境儿童共计1062人,摸底的数据,全部录入全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系统。三是推动儿童之家建设。积极推进“儿童之家”建设。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儿童之家”建设任务53个,去年底已全部建成并运营。四是拓展“儿童之家”服务功能在全市445个行政村各配备了一名三留守督导员,“三留守”督导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津贴,负责管理儿童之家,定期为孩子们开放,为留守儿童开展照看、课业辅导、心理抚慰等多方位服务。五是全面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开展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了3个“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开展服务。六是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为了更好地满足返乡农民工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要,减少留守儿童数量,2018年,市人事劳动部门发布微信政策信息900多条,共举办就业援助等专场招聘会5场次,达成初步意向2845人,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免费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导县区、村(居)民委员会和督导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将符合条件留守儿童纳入管理;加强与父母及监护人互动,增强亲子沟通交流;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二)关于《关于开展文明祭祀共建和谐社会的建议》(137号)提案。一是我市加大殡葬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殡葬管理工作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先后印发了《中卫市加强殡葬管理的九条规定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二是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生态安葬”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市县(区)主街道、殡葬服务单位和各镇乡群众集中的地方悬挂条幅及标语80多条, 宣传国家殡葬政策精神;印刷宣传资料4万份。向市民发出《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发放宣传单30000份,倡导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引导群众采用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清扫墓碑、网上祭奠、召开家庭追思会等健康、绿色、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并向群众积极宣传推广骨灰植树、草坪葬、花葬、骨灰撒散等生节地生态葬法和理念。三是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中卫市殡葬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中卫市全部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八带头、八禁止”活动,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评星定格。各县(区)村(居)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针对农村高价彩礼、奢华办婚丧等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同时,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下发了《中卫市殡葬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中卫市全部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关于《推广中山社区经验,全面建设日间照料中心》(138号)提案。全市争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约2000万元,建设日间照料中心10所、老饭桌65所,目前运营的68家日间照料中心和老饭桌,服务方式都在借鉴中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经验提供服务,接受日间照料和老饭桌服务的老人有2000余人。

下一步,我局按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范和标准,3年内争取再建设47家老饭桌、7家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及进村进社区大讲堂等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呼吁发动社会慈善力量向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捐资捐物,扩大其物资来源。并借助中卫市(宁居通)智能化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尽最大力量争取福彩公益金,通过汲取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创建“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四)关于《关于在市区规划范围内设立殡仪馆的建议》(139号)提案。目前,沙坡头区设立的一处殡仪馆,由个人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的中卫市殡仪馆。该馆离市区13公里,设置了悼念大厅、停尸间、遗体处理室等殡葬设施,开展遗体接运、火化、悼念等服务。全市每年死亡人口约6000人,沙坡头区每年死亡人口约2000人,市殡仪馆服务对象主要为沙坡头区范围人口,由于农村人口居多,约70%以上的农村群众举办丧事仍然在家进行,进入殡仪馆开展殡仪服务的比例并不高,现有的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设备闲置,时常出现门前冷落现象,殡葬设施不能充分利用。如果在沙坡头区再建一个殡仪馆既不符合我市殡葬规划要求,也会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殡葬行业的发展。如果殡仪馆选在市区内,也不符合环保要求及文明城市发展理念,在审批、征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也还存在很多困难。至于河南部分群众离现有的殡仪馆较远,治丧不便的问题,我局将根据殡葬发展规划,计划在已建成的卧龙台公墓和鹤岗公墓区内分别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可有效解决沙坡头区宣和、永康、常乐群众治丧远和不方便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和推进殡葬服务行业开展节地、生态、环保的新型发展模式,引领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五)关于《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建议》(145号)提案。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创建工作,将和谐社区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了《中卫市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将14项重点任务分解到9个市直牵头部门、20多个配合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二是进一步健全了社区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村民代表、村监会等组织机构,修订完善了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使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去年,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原来的2500-2750元提高到2960-3420元。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民生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县(区)财政资金6000多万元,采取新(改扩)建、购买、置换等形式,建设了290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四是建立了社区“大党委”工作机构35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市15000多名在职党员到城市社区报到服务;开展“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城市社区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划分网格。五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开展扶老、助学、助残、社会援助、社会慈善等志愿活动,弘扬了慈善救助、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依托政府和社会力量,在条件较好的城乡社区建立了幸福院、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依托残疾人康复机构,为社区残疾儿童康复指导与训练,主动提供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六是每年市财政预算5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形式,开展“三社联动”,为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残疾人康复、幼儿教育、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七是全面推行做实村代会“五步工作法”(提出议案→ 民主议定→ 公布告知→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规范村代会民主议定程序和记录,发挥村监会监督职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制定《中卫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市城乡社区发展目标、今后社区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将社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会发展规划;将社区网格员工作报酬和社区信息化建设、费随事转经费等方面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协商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引进区内外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扎实开展助老服务、青少年服务、助残服务、助困服务、居民融合类等其它公共服务。

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提案的办理主要以解释政策答复委员为主,实际解决问题的缺乏,提案的办理质量不高;同时,办理工作的中的前期调研等环节有关机制还不够认真等,离考核细则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不断规范办理工作,努力减少一味向委员解释答复政策的做法,争取用真正的解决问题的实干让委员满意。  



中卫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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