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卫民发〔2021〕57号民革中卫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扶持培养专业化养老护理队伍。为了促进全市专业化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我市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做了明确规定,要求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课程、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积极鼓励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向社会组织开展购买为老服务。同时,逐步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整合医疗养老资源,逐步推动为老健康服务工作。各县区结合实际,在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护理专业”,每年招收约200名中职学生;市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开设了“老年护理专业”,招生40人,着力培养能够从事养老服务、居家服务、社区护理、临床护理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全市有19家民办技能培训学校开设了有关康养技能培训工种。已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近400名。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专业统一的培训制度。结合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和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养老护理队伍培训制度,每年安排举办一到两期培训班,已连续举办培训班5期。今年,民政部门又举办了2期“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初级培训班”,对中卫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城区有意愿或已经从事养老护理的“4050”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困难家庭人员等140名基层人员进行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经参加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的颁发初级护理员证书。联合市人社局举办了“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中级(四级)培训班”,对全市养老机构和社会从业的200名初级护理员开展全员技能提升培训。同时,市人社局重点加强老人护理、医疗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培训与健康养老相关工种116人,其中:保健按摩员五级50人、家政服务员四级50人、健康管理师16人。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护理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在养老机构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对工作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高收入水平;强化业务培训,推行了养老护理工作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明确要求各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85%;从事养老护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入职人员如没有资格证,必须通过参加相应培训取得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的颁发的护理员证书。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共有261名工作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115名,有资质证书的106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已达92.2%。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您提案中所要求的还有很大的差距,下步,我们将从“加大护理队伍培训,扩大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方面适应时代发展、创新工作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服务。
谢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恳切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中卫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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