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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2-00215
文  号:
卫民发〔2022〕2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民发〔2022〕29号

各科室:

2022年,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均为协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为确保每件政协提案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制定了《市民政局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分工方案》和《市民政局办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办理力度

办理好提案,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的制度性安排,是发挥代表委员纽带桥梁作用,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政府及部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一并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确保见面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责任科室要对标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及时走访联系提案委员,准确领会代表、委员意图,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针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经常提出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梳理形成针对性措施,充实到今后相关工作或政策储备中,转化为做好民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凡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其中我局为主办单位的,责任科室牵头协调并办理答复意见;我局为协办单位的,责任科室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件质量

我局协办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责任科室在6月20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形成完整书面答复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答复自治区有关厅局。

我局办理的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各责任科室要对标工作任务,及时梳理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6月17日、9月17日前将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9月20日前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详见附件4),认真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复文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备案。答复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报。

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适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承办单位的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对接情况。


附件:1.市民政局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分工方案

     2.市民政局办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分工方案

     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内容

     4.中卫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内容

     5.政协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6.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中卫市民政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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