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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19-00026
文  号:
卫民发〔2019〕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民发〔2019〕32号

各县(区)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717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实施方案严格执行。


附件: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8年中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717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

依托各县(区)已建成并运行的儿童之家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日常照料、户外拓展、情感交流等关爱服务活动,解决留守儿童中普遍存在的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关怀缺失、意外事件多发等问题。帮助他们开拓视野、启迪心灵、感受关爱、健康成长、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项目服务内容

沙坡头区:

1.指导督导员开展儿童之家活动,依托沙坡头区41个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日常照料、户外拓展、情感交流等关爱服务活动。

2.指导督导员建立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并将完善的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3.为50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一次夏令营活动。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场馆;通过手工绘画、观看消防演练、体验急救技能等,开拓视野,增长知识。

4.举办培训班3次,对督导员进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每课时2小时,共计提供12课时的专业学习内容。

5.组织41名督导员到留守儿童关爱示范点学习交流一次。

6.对督导员关爱保护儿童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季度给沙坡头区民政局报送留守儿童保护情况和督导员工作情况;每半年给市民政局报送一次。

中宁县:

1.指导督导员开展儿童之家活动,依托中宁县51个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日常照料、户外拓展、情感交流等关爱服务活动。

2.指导督导员建立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并将完善的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3.为50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一次夏令营活动。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场馆;通过手工绘画、观看消防演练、体验急救技能等,开拓视野,增长知识。

4.举办培训班3次,对督导员进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每课时2小时,共计提供12课时的专业学习内容。

5.组织51名督导员到留守儿童关爱示范点学习交流一次。

6.对督导员关爱保护儿童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季度给中宁县民政局报送留守儿童保护情况和督导员工作情况;每半年给市民政局报送一次。

海原县:

1.指导督导员开展儿童之家活动,依托海原县121个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日常照料、户外拓展、情感交流等关爱服务活动。

2.指导督导员建立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并将完善的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3.为50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一次夏令营活动。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场馆;通过手工绘画、观看消防演练、体验急救技能等,开拓视野,增长知识。

4.举办培训班3次,对督导员进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每课时2小时,共计提供12课时的专业学习内容。

5.组织121名督导员到留守儿童关爱示范点学习交流一次。

6.对督导员关爱保护儿童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季度给海原县民政局报送留守儿童保护情况和督导员工作情况;每半年给市民政局报送一次。

三、实施项目条件及项目指标

(一)实施项目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且团队内具备足够完成项目任务的专职社工人才数量,不得安排非社工人才和兼职社工人才承担项目实施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界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取得地方民政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证书;3.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4.2014年以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参与项目实施工作的社工必须是专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社会组织(团体)中任职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社工人才不得兼职项目实施工作,相关规定必须在项目招投标和实施工作中严格遵守。

(二)项目指标。实施每个项目的社工人才不得少于4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方法综合运用,且必须在服务协议书中有明确的量化指标。                

四、购买方式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购买。

五、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项目经费安排及实施地点。市民政局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细分为3个项目,其中:沙坡头区实施1个项目,实施地为沙坡头区已建成的41个儿童之家,共计20万元;中宁县实施1个项目,实施地为中宁县已建成的51个儿童之家,共计20万元;海原县实施1个项目,实施地为海原县已建成的121个儿童之家,共计31万元。

(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分两次拨付。即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总经费的60%,终结评估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40%。

(三)实施时间。自进入项目实施地开展服务需求评估起至一年整。公开招标项目按照招标公告执行,项目实施结束后,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完成情况专题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 婧        联系方式:0955-7037062

电子邮箱:3420146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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