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卫市电影电视家协会的批复
卫民发〔2015〕136号中卫市电影电视家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中卫市电影电视家协会的申请》及登记社会团体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中卫市电影电视家协会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你会《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卫新闻传媒中心,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你会党的建设、政治思想、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接受市新闻传媒中心和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你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自律机制,牢记本会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倡导多样化,团结全市广大电影电视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影视爱好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发展和繁荣中卫的影视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中卫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