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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18-93605
文  号:
卫民发〔2017〕15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新思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新思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批复

卫民发〔2017〕156号

中卫市新思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中卫市新思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申请》及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中卫市新思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你校《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你校的政治思想、党建、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你校要强化党的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自律机制,牢记本校宗旨,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水平,为促进我市职业技能教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中卫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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