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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0-00458
文  号:
卫民发〔2020〕5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1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久恒希望之家脊髓损伤服务中心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久恒希望之家脊髓损伤服务中心的批复

卫民发〔2020〕50号

中卫市久恒希望之家脊髓损伤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中卫市久恒希望之家脊髓损伤服务中心的申请》及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中卫市久恒希望之家脊髓损伤服务中心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你中心《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你中心的政治思想、党建、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接受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和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三、希望你中心牢记服务宗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努力帮助残疾人增强体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中卫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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