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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21-0072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标  题: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

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现就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领导。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乡村振兴工作联络员,协调具体事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二是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实施意见,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学习,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推进工作落实。

(二)制定惠民救助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提高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推进会议,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大排查、旱情及退出压砂地困难群众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织密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群众生活。1.落实兑现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一是落实低保救助兜底政策,不断规范办理程序,结合入户核查、低保复核、家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举措,充分依靠入户核查员、网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对低收入、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等群体进行大排查,实施精准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厘清各级职责要求、规范救助程序。目前,全市新增低保736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分别纳入低保629人、301人。退出低保13170人。二是落实困难老人生活救助,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和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对符合条件且有供养意愿的老年人,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加强对分散供养照料护理服务,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照料护理补贴由80元/月提高到了120元/月,为全市304名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老年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41.18万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修订印发了《中卫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人均救助时效,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急难型、支出型生活困难,实施“先行救助 分类救助”,确保因病、因意外等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救助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80元提高到120元;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强化信息核实与数据比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目前,全市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6420人次,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3155人次。五是做好留守人员帮扶。成立了中卫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成员单位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30个单位组成,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村“三留守”督导员443名,每月发放300元工作津贴,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关爱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市有留守儿童1528人,建成儿童之家449个,儿童之家覆盖率为91.6%,开展生活照料、亲情陪护等关爱服务活动。六是严格落实孤儿养育制度。为全市1561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074.52万元,且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使孤儿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升。为市儿童福利院30名孤残儿童提供集“养、育、康、教”一体化综合性服务。实施了“抚康计划”项目,为5名1-6岁的孤残儿童进行为期一年的免费康复。实施了“福彩圆梦·助学工程”,为全市20名考取大学的孤儿每人每年提供助学金1万元,使孤儿生活学习有保障。今年来,全市发放救助资金53740万元。其中:城乡低保8.89万人(农村低保7.26万人31032万元)发放资金40660万元,高龄津贴0.8万人发放资金3072万元,特困供养0.19万人发放资金1463万元,临时救助2.58万人发放资金332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3万人次发放资金5224万元。2.开展为老服务保障老人基本权益。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515万元,新建改建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3个农村老饭桌,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积极投入运营。二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和市为老服务中心,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对接社区及社会组织开展集中为老服务活动26次,发放宣传页1万余份,为居家和社区的困难老人开展助餐助医、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

(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服务能力。1.规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民代表。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重点,将村民代表推选作为“55124模式”的重中之重,切实规范村民代表推选程序和步骤,把握主要环节、处理细节问题,确保推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对村民代表候选人进行把关,按照“三不推五优先”要求(长期在外、违纪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的坚决不推;办事公道、仗义执言、群众威望高、热心村级事务和致富能人优先推选),确保推选出一批有本事、有威望、懂经营、会管理、群众认可的好代表,为形成农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村级治理格局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2.依法依规完成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分级分批组织村干部培训,同步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市共443个行政村,443个党组织、442个村委会(中宁县恩和镇红梧村村委会于2020年6月选举产生,不参加本次换届),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步推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建立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组织。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呈现基层组织化程度、村书记带民致富能力、班子整体功能、党员群众参与度、换届选举满意度“五个明显提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共2504名,平均年龄42.3岁,较上届降低4.4岁;大专以上学历657名,占比26.3%,较上届提高13%;女性村委会委员618人、占比33.5%。361个村实现“一肩挑”,占比81.5%,较上届提高33%,实现应挑尽挑。加强培训教育提能力,分级制定新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计划,市级层面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示范培训,各县(区)兜底培训,分级分批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14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村(社区)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坚持岗位培训与学历培训并举,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计划,依托市、县党校举办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班,进一步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文化结构。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法制廉政和党性宗旨教育,适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党政理论及法制理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村干部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防腐底线。指导各县(区)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规范办理程序,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等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厘清职责权限,让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3.规范落实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指导各县(区)、各村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指导县(区)根据自治区《关于探索建立村规民约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章程及办理流程,重点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要求村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对彩礼、宴席等情况进行申报,主动上门谈话、劝阻,共劝停72家婚宴喜事,劝说94家简办丧事,有效抑制天价彩礼、大办丧喜事的现象发生。4.规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县级推进“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农村基层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载体,依法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常态形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抓手,推进“55124模式”长期在基层规范运行。按照自治区依法依规制定的“20+X”《村民代表会议基本议定事项指导清单》(“20”:基本议定事项;“X”:各村增加事项),对涉及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立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和使用、村级重大财务支出和扶贫、低保、救助等非普惠性惠民政策享受对象的评议确定等,全部提交村代会由群众进行讨论和表决。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卫民发〔2020〕84号),指导全市加强村务公开目标管理、全面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将村监会的监督作为推进村代会“55124”模式的主要内容,通过村监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确保村监会日常监督工作“有载体、有规范、有内容、有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低保等救助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养老服务城乡差异明显,基层养老服务有待于提高;三是有些村落实村民代表“55124”模式还不够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也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四是县区村规民约相关的实践活动效果还不明显。

三、下步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抓手,确保“动态管理、进退有续、凡进必核、应保尽保”,提升低保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为老服务,做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督导养老机构做好疫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行。三是认真落实两级监督和四级指导机制,加强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督促各村按照要求,加强村务公开目录管理,确保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四是加大调研督查力度,指导县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奖惩机制,积极开展村规民约的实践活动,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中卫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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