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4月,中卫市被确定为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50个地区之一,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64号)文件要求,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36万元,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01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1893人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24年9月6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卫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1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92人次。项目实施以县(区)为单元,分别按照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部分设置,共划分4个标段,项目资金共1136万元,其中:一标段家庭养老床位1010张404万元;二标段沙坡头区居家上门服务792人次277万元;三标段海原县居家上门服务居家上门服务700人次245万元;四标段中宁县居家上门服务居家上门服务600人次210万元;9月30日所有标段依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项目服务机构。10月9日由分管副市长、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署启动实施培训会正式启动实施。截至2025年1月10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家庭养老床位353张、居家上门服务2256人15158人次,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22.72万元,资金执行进度达到16.76%。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民政等1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民政部门组织成立项目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项目实施。同时,市政府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列入中卫市民生实事之一,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自项目实施以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市、县区民政部门项目负责同志先后到石嘴山市、固原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2次,组织召开了提升行动项目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共2次;市民政局组织项目专班召开了调度会、推进会共6次,统筹安排部署、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对接协调基层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制定规范标准
按照统一品牌logo、统一工服工卡、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流程、统一设施编码“五统一”标准,制定了《中卫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管理手册》,包含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服务意向书、评估表、服务协议、风险告知书等10余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表单范本,明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清单,并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让居家失能老年人及其亲属对上门服务项目、标准、价格、流程等做到“一本清”。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制定《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资金支持领域、资金管理、监督和检查、绩效考评等内容。二是安排配套资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按照不低于项目资金20%的比例配套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01万元,用于项目宣传、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及监理、居家社区养老网络建设等费用,确保项目可持续。三是依法依规遴选确定服务主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中卫市民政局2024年9月9日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招标公告,9月30日开标,通过公平、公正评审,4个标段分别由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标段)、宁夏纽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二标段)、宁夏中康阅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标段)、宁夏颐禾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四标段)中标,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公示。四是确保资金执行率。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情况,市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下达市民政局。同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明确了资金使用方向、具体要求和执行进度。截至2025年1月10日,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已支付4个标段服务机构项目资金267.6万元,“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执行资金为122.72万元,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总资金16.76%。五是加大“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服务监督卡、产品说明册、固定资产登记卡及“一人一码”等宣传品上印制了“彩票公益金”标识,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和支持福利彩票公益事业。
四、推进家床建设
一是开展能力评估,初筛服务对象。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疑似失能老年人全面排查摸底,市民政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截止9月30日,评估筛选家床服务对象人选1656人。二是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专人带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地入户开展家庭环境需求评估,确定拟服务对象名单,由县(区)民政局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服务对象,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环境需求评估1021人,并按要求将信息全部录入金民工程系统。三是“一户一案”,确保家床建设精准。根据能力评估和环境需求评估情况,服务机构制定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户一案”,并由监管方100%审核。四是严格做好产品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和监理方对家床15类配置产品型号、参数、材质等进行了初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截至2025年1月10日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53张。
五、细化上门服务
一是开展能力评估,初筛服务对象。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疑似失能老年人全面排查摸底,市民政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截止9月30日,筛选居家上门服务对象人选3434人。二是环境需求评估,精准确定服务对象。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动员老年人或其家属积极申请,并安排专人带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家庭环境需求评估,确定拟服务对象名单,由县区民政局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服务对象,完成居家上门服务环境需求评估2153人,并按要求将信息全部录入金民工程系统。三是“一人一案”,确保服务内容精准。根据能力评估和环境需求评估情况,服务机构制定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人一案”,并由监管方100%审核。四是有序开展服务。截至2025年1月10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256人15158人次。
六、严格过程监管
一是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制定《中卫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监管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制度,通过调度会、实地抽验、现场指导及信息系统研判分析等方式对项目及时跟进督导,截至2025年1月10日,累计下发日进度统计表40份、周调度10次、月通报5期、实地督导6次。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具有经验全过程监管服务公司,负责配合市民政局加强对提升行动项目的跟踪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环境需求评估审核100%全覆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全程监管,实地上门验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达到30%。三是加强服务机构自身监管。为保证服务质量要求,各服务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从员工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效益等方面加强考核监管,进一步推动项目服务人员对老年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四是强化智慧化监管。在充分运营金民工程小程序监管的基础上,我市建成了集监管和服务于一体的中卫市智慧康养监管系统,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对服务人员定位识别,服务照片信息数字加密定点上传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标准、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服务有监管、监管有闭环,绩效可考核、成果可展示。
七、配套支持保障
一是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纳入中卫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全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二是健全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家养老服务机构,全市共建成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68个、农村老饭桌103个、互助院5个;三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培育了宁夏颐禾养老、中卫市富荣保洁、银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八、典型经验总结
一是为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产品及老年用品等辅助器具的循环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辅助器具管理制度》。二是制作统一的提升行动项目档案袋、“明白卡”、工服工卡、马甲和“中居养老 卫享温情”品牌logo,确保了项目规范。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4个方面持续抓好项目实施,力争2025年验收取得优异成绩。一是加强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技能提升等多层次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确保每位服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流程和目标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加大对服务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流程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二是提升服务质量。严格对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目录,合理安排落实服务内容多样化、个性化,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加强监管与绩效评估,通过线上回访+线下走访的方式,对工单及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服务做实做细。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财政、民政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整理项目典型经验,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加大对项目成果宣传和推广。积极探索打造中卫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以项目带动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力度。
中卫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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