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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1-00031
文  号:
卫农发〔2021〕11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春耕生产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春耕生产安排意见》的通知

卫农发〔2021〕11 号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春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基础和关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一带两廊”空间规划和全市功能农业发展布局的重要时机。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春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现将《2021年春耕生产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春耕生产安排意见


一、春播生产形势

(一)土壤墒情:根据2021年2月3日测墒结果,灌区高田各层土壤重量含水量为24.7%~30.3%。其中,沙坡头区0~50cm平均土壤重量含水量为30.3%,墒情好;中宁0~50cm平均土壤重量含水量为24.7%,墒情较好。总体上,灌区高田土壤墒情较好,属正常年份。

低田各层土壤重量含水量为29.3%~36.2%。其中,沙坡头区0~50cm平均土壤重量含水量为36.2%,墒情好;中宁0~50cm平均土壤重量含水量为29.3%,墒情较好。总体上,灌区低田土壤墒情较好,属正常年份。

中田各层土壤重量含水量为25%,墒情好;扬灌区(南山台子)各层土壤重量含水量为13.3%,墒情正常略偏低,属正常年份。

从近三年平均土壤含水量对比来看,今年中卫灌区0~50cm平均土壤重量含水量比2020年同期偏高3.4%~4.7%,其中沙坡头区高田、低田、扬灌区分别偏高2.9%、10.5%、0.6%,中宁高、中、低田分别较去年偏高5.0%、4.6%、0.5%;比2019年同期偏高3.0%~5.2%,其中沙坡头区高、低田分别偏高8.4%、11.4%,扬灌区偏低10.8%,中宁县高、中、低田分别偏高6.1%、7.7%、1.9%。根据近三年的墒情监测数据分析,2021年灌区墒情为近三年最好,土壤水分能够满足春耕生产需求。

(二)春潮情况:目前灌区高、中、低田未化冻、扬灌区35cm以下已化冻,结合灌区各地土壤重量含水量、最大冻土深度监测情况,预计:2021年灌区“春潮”强度强,各地起潮时间早于常年,与2020年接近,起潮时间为3月上旬,盛潮期在3月中旬前期,落潮期在3月下旬。由于目前各地冻土深度偏深,气温仅偏高1.0℃,春潮持续时间偏长,落潮时间较往年有所推迟。

(三)水情条件:据水利部门通报,2021年1月-6月分配我区黄河可供取水指标31.54亿立方米,较去年增加0.12亿立方米,耗水指标为20.94亿立方米,较去年增加2.3亿立方米,春夏季灌溉用水形势对春耕生产有利。

(四)适宜春播期:2020年入冬以来,中卫灌区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多、日照偏少。根据气候预测,2021年春播期(2~3月)中卫总体气温较常年偏高1.0℃,降水量偏少20%。气象条件整体有利于春播工作的开展。预计2021年灌区适宜春播期为2月21日至3月10日,山区旱地小麦预计3月中旬开犁,下旬结束。预计3月上旬中期有一次降水过程,此阶段正值春播关键期,对春播有一定不利影响,建议农户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早播,保证春播面积。

(五)气候趋势预测:据预测,2021年我国气象年景偏差,旱涝灾害可能南北连发重发。我市全年(1~12 月),气温较常年偏高0.5~1.0℃,降水偏多10%左右。其中:2月,全市气温较常年偏高0.5℃左右,降水大部地区偏多30%左右。3月,全市气温偏高 0.5℃左右,降水偏少10%左右。4月,全市气温偏高0.5~1.0℃,其中灌区大部偏高1℃左右,其余各地偏高0.5℃左右,降水偏多20%左右。5月,全市气温偏高0.5~1.0℃,降水偏少20%左右。6~8月,全市气温较常年偏高1℃左右;降水灌区偏多20%,其余各地偏多10%。9~11月,全市气温偏高0.5℃左右,降水接近常年略偏多10%。

综合分析来看,2021年我市秋粮生产气象条件好于夏粮,灌区和南部山区好于干旱带;干旱带夏秋粮生产形势严峻,出现春旱可能性很大,出现春夏连旱的风险也比较大。建议灌区各地适时早灌头水;各地提前做好春季霜冻防御各项准备工作;南部山区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粮食安全。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粮食种植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切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各项措施,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原则上各县(区)各类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得低于上年,具体种植面积指导性计划任务见附表一。

(二)强化组织宣传,落实备耕生产。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做好春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动群众抓紧时间做好备耕生产。一是要在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播报、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早动手,做好土壤耙耱保墒、农家肥拉运、农机具检修以及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工作;二是要做好种子和农资的贮备和供应工作,保证农资质量可靠、价格稳定,满足农民需要,加快整地和施肥进度,为春播做好准备,播种前要注意做好药剂拌种工作,保证出苗率;三是要及早联系气象部门,加强春播期间的天气预报,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性天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及时预防,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三)优化农业结构,推进高质高效发展。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树立大食物观、大农业观的理念,稳定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调优种养结构、调长产业链条,构建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增收。一是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稳定小麦、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种植面积,优化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结构。二是认真落实压砂地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生态修复。三是着力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结合自治区、市、县(区)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区域布局,推行标准生产,强化龙头带动,狠抓品牌建设,重点围绕拱棚韭菜、日光温室果蔬(番茄、辣椒)、速冻蔬菜三大品类,着力抓好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产销对接,促进产业升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四)做好春耕物资储备调运,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对人员和车辆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前着手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春耕物资的调运储备工作;二是要组织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技术培训、农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合理调剂调配作业机具,确保农机具和农机手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三是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农资专项整治执法力度,特别要严厉打击哄抬种子、化肥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供应质量可靠、价格稳定,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严把春耕技术关,确保春耕质量。一是要及早做好播前耙耱保墒工作,引黄灌区一般耙耱2-3遍,山旱地采取耙耱、磙压措施保墒提墒;二是增施有机肥,落实配方肥。各地在秋施肥、秸秆还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土壤肥力水平,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增施有机肥。各县(区)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及早行动,全面落实测土配方和肥料配送工作;三是扩大良种覆盖面积,提高种子质量,实行精量播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调整品种布局,提高种子统供率。坚持药剂拌种,防治地下害虫。根据土壤肥力水平,合理确定播种密度,扩大精量播种技术面积;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技部门的科技支撑作用与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种子包衣等技术指导,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业科技到位率与入户率;五是把握生产环节,适时播种,要根据春小麦顶凌早播增产经验,适时开犁早播,提高播种质量。在播种顺序上先播低洼地、稻茬地,后播老旱田;先播扬灌区,后播黄灌区。要根据土壤化冻情况适时早播,力争在起潮前播完。

(六)做好农情调度,保证春耕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并掌握春耕生产动态,包括农资准备、春播进度、重大项目的落实等春耕生产动态;要强化信息调度和反馈,及时将春耕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将春播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春耕生产计划任务。为全面及时掌握春播进度和质量,从2月20日起,每周二、周五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春播进度。

联系人:祁亚淑    联系电话:7065925

邮  箱:zwnmjzz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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