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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1-0016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7日
标  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市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强化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能职责,加大农业执法综合治理力度,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卫农党发〔2021〕2号)、《关于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连续不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同时结合党史学习,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农业农村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卫农发〔2021〕58号)、《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卫农发〔2021〕59号),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落实区、市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终考核,促进各科室、单位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教育。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党委学法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学习,目前,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法23次。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和“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结合春季农资打假、“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2021年以来共悬挂条幅40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面对压砂地退出种植,开展生态修复决策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我局先后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宁夏老科协等部门先后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多次征求中科院、县(区)及种植户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二是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行政诉讼、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评估和清理等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留死角。今年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6件、废止5件、失效1件。

(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将《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在监管中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目前,已公示信息74条。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2021年的监管工作全部以“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实施,根据《2021年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4次,包括对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共抽取市场主体39家;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包括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检查8次,共抽取43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今年有5人通过执法证考试,全系统执法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为45人,并根据《关于做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照片采集、信息填报、证件申请等工作;二是组织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加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在活动中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通过“执法模拟演练”、“以案释法微课堂”“执法案卷制作”“军事体能训练”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审核有32人符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四是组织7人,参加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八)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责任,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农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二是按照“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市农机监理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所有办理事项授权政务中心一窗受理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间压缩50%,申请材料减少30%,办理环节全部压缩为标准的4个环节。三是做好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每月办理后及时将电子证照录入至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增量电子证照入库率达到100%。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在作出许可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十公示”系统并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目前已累计双公示信息907条;五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在行政许可办理、申报三星级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和农业标准化生产项目等过程中建立信用承诺制,积极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不断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五是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按照监管事项“两个清单”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检查任务,规范录入各类日常监管行为数据,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88%。六是及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9件。

(九)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系统开展“创新治理保平安”专项行动,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整治、企业拆迁、企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全面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发现和反映的矛盾纠纷及时处理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对无法调解的矛盾,及时引导其走正规的司法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升级。实现了区、市“两会”及春节期间和重大节日“三个决不出现”(决不出现到京重点地区涉访、决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决不出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

(十)强化农业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了《2021年农业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卫农发〔2021〕45号),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定了《2021年全市农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对农业领域14个方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和存在的乱象进行摸排,同时围绕与全区同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区和“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在农资、农药、兽药经销、畜禽养殖及屠宰、渔业养殖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春耕前对农资经销店、兽药店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监督检查,重点排查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二是围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治理,强化畜产品养殖环节源头管控,引导养殖生产经营主体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紧盯牛羊养殖、屠宰、运输3大环节,全面开展“瘦肉精”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行动,累计排查牛羊养殖场(户)27422个,排查肉牛140519头、肉羊576185只,举办宣传培训9场次,发放《兽药经营使用与食品安全宣传单》2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6条,“瘦肉精”随机抽样检测200份,未发现添加使用“瘦肉精”养殖行为。加强屠宰监管,全面规范和加强“非洲猪瘟”“瘦肉精”企业自检和监督检测,建立生猪屠宰 “一周一停宰一清洗消毒”“一季度一监测一评价”机制,提升畜禽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市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检测12615份,“非洲猪瘟”自检样品2247批次4403份样品。三是认真落实“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市场超市和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违规标注宣传野生鱼类、渔具店经营销售禁用渔具、黄河及其附属公共水域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平台向全社会开展黄河禁渔知识宣传,加大黄河两岸巡视检查,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增强了社会各界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395家、出动执法人员1056人次,立案13例,其中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立案11起,抽检不合格产品立案2起,共计罚款18.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有些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程序不到位现象。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大。存在工作中安排多,督促检查少,宣传形式单一,宣传不到位现象。

(三)“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记录不全,书写不规范,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现象。

(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行政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款模糊,一口说不清,还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充分反映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全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多方式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以“看图说法”“以案说法”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宪法》、《民法典》、《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学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与法制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互比互评,互勉互戒,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二是组织对新出台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提高执法软实力;三是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

(五)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对决策事项、结果依法进行公示。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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