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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3-00221
文  号:
卫农发〔2023〕3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中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中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农发〔2023〕35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卫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市场提供更多的优质农产品,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做好风险防范

(一)强化风险监测。加强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建设,逐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强化专业检测人员培训,不断扩展检测参数,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及时通报检测不合格产品信息,每季度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2023年,全市农产品抽检共计1200批次,其中市本级600批次,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各200批次。配合做好部级、区级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抽检,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市“瘦肉精”和“三聚氰胺”零添加。

(二)加强新农安法培训。重点围绕韭菜、芹菜、草莓、鸡蛋、牛羊肉、鱼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户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把禁止使用的农兽药讲清楚,危害讲明白、处罚讲到位,提升农民群众依法生产经营意识。督促种植养殖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和投入品档案,不使用违禁药品,遵守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出售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主体责任。

二、以项目促监管

(三)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围绕枸杞、牛奶、肉牛、滩羊、瓜菜、鱼、小杂粮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导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先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沙坡头区弘兴达果业、中宁县早康枸杞公司、玺赞庄园、中宁枸杞集团公司创建国家级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西部枣业食品有限公司创建自治区级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

(四)巩固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区、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聚焦豇豆(四季豆)、韭菜、草莓、鸡蛋、牛羊肉、鱼等重点产品,按照“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途径,指导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转变种植养殖方式,采用绿色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依法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档案、投入品档案,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二是做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期检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和局属相关单位要精心安排,落实农技、疾控、动监、畜牧、农业执法大队等各方监管责任,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日趋强劲,三年行动成效显著的格局。

(五)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大力推行电子合格证模式,对已配备电子合格证设备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要加大人员培训、风险监测力度,督促其百分之百规范化开具合格证,指导其在生产基地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禁停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未配备电子合格证设备的生产企业、合作社,鼓励支持配置电子出证设备;对未试行电子合格证的农户,组织县级质检站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其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联农带农,共享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对配备设备而不用的企业、合作社要采取措施,督导其开具合格证或收回设备,配备到需要的地方,保障财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六)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配套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托乡村治理网格员体系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协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网格机制和制度,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星级评定,遴选聘用乡镇监管网格员、协管员,指导开展隐患排查、用药指导、信息报送、公示公开、信用评级等工作,全面推进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各打造5个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点。

三、强化执法监管

(七)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深入推进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种植养殖者落实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要把风险性大的品种、区域和生产主体作为抽检的重点对象,强化风险监测,提高检测覆盖面,发现有问题苗头时,及时书面预警,并告知生产主体。加快农兽药残留速测技术推广应用,推动重点产品主要残留参数速测全覆盖,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辖区每个乡镇全年开展农产品快检不少于8000批次(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自行开展的快检)。

(八)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紧盯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农机等重点品种,聚焦肥料养分含量不足、农(兽)药隐性添加、饲料非法添加药物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制售侵权假冒种子、假劣农(兽)药、肥料等重点问题,瞄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县交界区以及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资实名购买,健全购销台账,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放心料。

(九)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辖区产业发展特点,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品质提升、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四个方面监管,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培育更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绿色、有机、地标、名特优先产品认证,完善认证和标志使用管理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现产管并举、产销联动,把区域公共品牌擦的更亮,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实现优质优价,提升“中味”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十)强化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农产品安全全局。因此,市、县农技、畜牧、疾控、农检、执法各单位要依法强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避免追责。

(十一)强化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与市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卫健委等各部门联系,开展联合督查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也要加强与县(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在乡镇网格化建设、合格证查验、执法监管上形成合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十二)加强宣传。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生产意识。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农村学法示范户的培育,培育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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