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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4-00050
文  号:
卫农发〔2024〕1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标  题:
关于公布中卫市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

关于公布中卫市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

卫农发〔2024〕1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烈性犬品种名录通告如下。

一、烈性犬品种名录

1.波音达猎犬

2.阿富汗猎犬

3.藏獒犬

4.纽波利顿犬

5.阿根廷杜高犬

6.大麦町犬

7.川东猎犬

8.杜宾犬

9.爱尔兰猎狼犬

10.土佐犬

11.威玛猎犬

12.伯恩山犬

13.德国牧羊犬

14.大丹犬

15.马士提夫獒犬

16.巴仙吉犬

17.美国斯塔福梗犬

18.拳师犬

19.大白熊犬

20.高加索牧羊犬

21.狼青犬

22.牛头梗犬

23.圣伯纳犬

24.罗威纳犬

25.昆明犬

26.古代牧羊犬

27.巴西非勒犬

28.阿拉斯加雪橇犬

29.马里努阿犬

30.秋田犬

31.意大利护卫犬

32.美国恶霸犬

33.荷兰毛狮犬

34.比特犬

35.柴犬

36.澳洲牧羊犬

37.贝林登梗犬

38.灵缇犬

39.猎狐犬

40.松狮犬

41.加纳利犬

42.法老王猎犬

43.比利时玛利诺犬

44.以上禁止饲养犬只的杂交犬只。

二、其他事项

1.禁养的烈性犬品种名录如有调整则重新向社会公布。

2.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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