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乡振组发〔2023〕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对各县(区)审核上报的62个示范基地(乡镇、行政村、养殖场、企业和合作社)进行了全覆盖实地走访验收。经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共53个(养殖业基地35个、果蔬产业基地8个、枸杞产业基地7个、农产品加工基地3个)。按照示范基地扶持政策,拟对符合标准的53个乡镇、行政村、养殖场、企业和合作社进行奖补,共需奖补资金935万元(其中沙坡头区160万元、中宁县645万元、海原县130万元),该事项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核查,若情况属实,将取消奖补资格。
受理部门: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5-7065898、0955-7065912
电子邮箱:657673222@qq.com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252号
邮 编:755000
附件:1.中卫市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奖补汇总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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