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农产品使用违禁药品、农残超标等突出问题,保障全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总体部署安排,2月28日-3月2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农业生产单位、农资经营点及种养殖环节进行了巡查检查,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业生产单位15家,检查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环节7家。此次督查发现相关经营主体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手续不齐全、过期农资未及时下架、兽药处方药销售不规范、肥料检验报告索要不完整、农资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检查组及时向监管对象反馈,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针对反馈问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检查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继续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为全市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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