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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1-00159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标  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贯穿在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全过程。同时督导全体干部职工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方案》、《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全过程。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农业农村工作中不断推进完善,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终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工作落实。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党委学法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学习,目前,开展了23次学法。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实施,结合春季农资打假、“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2021年以来共悬挂条幅40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

(三)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试行)》。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面对压砂地退出种植,开展生态修复决策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我局先后邀请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宁夏老科协等部门先后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多次征求中科院、县(区)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二是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行政诉讼、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修订完善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平台培训,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对执法平台的使用能力。二是将《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在监管中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目前,已公示信息74条;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2021年的监管工作全部以“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实施,根据《2021年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4次,包括对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共抽取市场主体39家;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包括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检查8次,共抽取43家。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保留、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评估和清理等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留死角。今年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6件、废止5件、失效1件。二是对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制定的文件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进行梳理,我局没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责任,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农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二是按照“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市农机监理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所有办理事项授权政务中心一窗受理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间压缩50%,申请材料减少30%,办理环节全部压缩为标准的4个环节。三是做好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每月办理后及时将电子证照录入至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增量电子证照入库率达到100%。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在作出许可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十公示”系统并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目前已累计双公示信息907条;五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在行政许可办理、申报三星级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和农业标准化生产项目等过程中建立信用承诺制,积极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不断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五是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按照监管事项“两个清单”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检查任务,规范录入各类日常监管行为数据,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88%。六是及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9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观念不强,有些急办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程序不到位现象。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大。存在工作中安排多,督促检查少,宣传形式单一,宣传不到位现象。

(三)“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记录不全,书写不规范,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结果存在公示不及时现象。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全体领导干部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学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对决策事项、结果依法进行公示。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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