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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3-00189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自治区、中卫市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农业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4名同志参加司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全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达到43人,占全体干部的40%以上,保证了依法行政的正常开展。二是针对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内容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培训2次88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2次16人。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将《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二是组织各县(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照程序规范办案的水平。组织中卫市与石嘴山市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交叉互评,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县(区)执法大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提高规范办案能力,在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中中卫市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五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权责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依据、检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完善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信息,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和内部抽查11次,共抽取全市3个县(区)53家市场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农业机械安全、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检查,在监管中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确保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强化农业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围绕与全区同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区目标,扎实开展“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全市农药、兽药、化肥经销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肉品经销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协调联动,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威慑违法犯罪。各县(区)按照安排,对农资经营店、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不断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022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42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850家,举办宣传培训12场次,发放《兽药经营使用与食品安全宣传单》2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6条,开展“瘦肉精”检测12615份,“非洲猪瘟”自检样品2247批次,全部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1226个样品,合格率98.2%。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立案39例,已全部结案,罚款43万元。其中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立案13起,抽检不合格产品立案10起,共计罚款18.9万元。二是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渔政执法宣传检查5次,会同县(区)畜牧水产中心、执法大队围绕黄河禁渔等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93辆次、执法人员891人次,检查渔具店、水族店、市场超市、餐饮酒店、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等460余个,查办违规案件5起,罚款1.4万元。三是压实市、县、乡村责任,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推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加强秸秆还田、饲料化宣传,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不全,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大,法治氛围营造不够浓厚。

三、2023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持续加强《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学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行政检查规范程序、完善执法记录档案。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与法治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互比互评,互勉互戒,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组织对新出台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提高执法软实力。组织县(区)执法大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提高规范办案能力。

(三)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和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以“看图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途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法规问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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