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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3-00224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卫法发〔2023〕2号)《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卫法办发〔2023〕3号)等文件,主动对标《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以全面履职、优化服务、强化执法、拓展普法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在年度总结述职报告中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2次,研究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二是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党组会议学法20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次,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2次。举办全市“三农”干部“大学习大轮训”专题培训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系统深入解读,市县乡村2688名“三农”干部参加培训。扎实完成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了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法治政府建设知识集中测试,增强了执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工作能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制定《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春季农资打假等行动,紧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法律进乡村”等主题活动20余场次,悬挂宣传条幅7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在开展农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普法、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以案释法”,发布“以案释法”警示案例5篇,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四是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深查细改,加强跟踪调度,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扎实开展“一规划两方案”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自查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报送《法治中卫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卫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起草的《中卫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普法典型案例经市司法局审核推荐上报自治区司法厅。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服务效能。一是为构建产学研、农科教一体化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起草《关于组建中卫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市现代农业研究院)的实施方案(讨论稿)》,计划整合甘盐池种羊场机构和人员编制,通过“柔性引进人才+项目依托+本土人才培育”的方式,加快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实现农业强市目标。二是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建立闭环程序,动态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加强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做好责任科室的认领落实工作,确保权责事项“事事有人干,件件有落实”。三是针对我局牵头考核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倍增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情况,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使绩效指标体现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差异和特点,做到科学合理、真实管用。四是制定印发《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措施台账》,对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与完成时限,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开展项目督查,确保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认真执行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严格招投标程序,确保择优选择投标人。

(三)健全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一是健全法律咨询制度,对涉及单位重大协议、法律文本、合同等进行咨询、审核,确保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依法开展。二是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每次会议前均列有明确的议题,安排专人全程做好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对2021年以来制发的公文逐一对照、逐一排查,逐一提出保留、废止、失效、修改的意见及理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保留1件,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一致的2件予以废止。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一是组织1名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证考试并获得执法资格,全局执证执法人员达43名。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期,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全局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目标任务完成过半。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市3县(区)165家市场经营主体。在监管中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确保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66件,罚款金额3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万元,没收不合格农药、饲料等4吨,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案件2件。

(五)健全应急处突体系,做到事件处置在小。一是举办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暨应急救援演练培训,邀请专家围绕水产养殖用药与法律法规、渔业安全生产、心肺复苏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及模拟实践操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开展溺水事故自救互救、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援处置,以及救生圈、灭火器、救生杆规范正确使用技能进行了实操培训和演练,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以及渔业生产主体7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印发实施《中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卫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预案》《中卫市较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中卫市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个应急预案。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通过观看视频、PPT解读等形式,让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安全生产“1+37+8”、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全会精神在农业农村系统落地见效。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坚持市、县(区)乡三级联动,深化“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区农业农村局深入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组摸底排查纠纷苗头、不稳定隐患,做到及早发现、提前介入、及时调处平息事态,严防矛盾激化,有效化解了硒砂瓜种子种苗质量纠纷、压砂地退出补偿、土地经营权确权等纠纷,妥善解决了群众合理利益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始终秉持“一次受理、全程督办、限时结办”原则,共计受理“12345”民生热线群众有效诉求10件,办结1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以实际行动和优良成效交出了为民服务的高质量答卷。三是针对硒砂瓜滞销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问题,举办营销推介发布会等活动,公布硒砂瓜营销奖补政策,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吸引各地客商洽谈采购。同时,积极对接自治区各厅局办及有关大型企业“助农纾困”,联合市供销集团完成硒砂瓜集中采购配送3869.55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紧盯春播、夏粮、秋粮收获关键期,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生产一线组织农机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全面摸排整治风险隐患,为圆满完成粮食播种、收获任务、保证颗粒归仓奠定坚实基础。

(七)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构建高效政务环境。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责任缺失、工作偏差,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改,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督查制度、丰富督查手段、聚焦工作重点,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始终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方面,公开发布行政发文5件,公开本部门信息7条、公示公告6条,其中,网站发布公示公告6条、新媒体发布信息7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依法办结2件。回复电话投诉1件,办结率达100%。三是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办前主动联系、办中密切沟通、办后交流回访“三步工作法”,按时办结17件涉及农业农村的建议提案,实现办结率、沟通率、答复承诺事项完成率三个100%,办理结果均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均衡协调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在条块全面协调发展,单项工作有效落实等方面,还存在推进力度不均衡、工作成效不明显等不足,仍需进一步整体发力和全面提升。个别中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还不够,在挖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规范。个别县(区)农业农村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还不够到位,还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适用或适用不规范,执法工作不够规范、合理、精细等问题和不足。三是普法宣教工作还有差距。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谋划不足,形式单一,往往是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品、法律条文解读等传统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个别下属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时主观能动性不强,工作被动应付,积极性不高,工作消极,选取案例不典型,说法析理不到位,以案释法缺“地气”。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学深悟透、学思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任务清单,对各项指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压实责任到岗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梳理汇报工作进度,确保示范创建的100项三级指标按照标准全部完成。加大对法治政府创建目标、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做好依法行政。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倡导运用劝说、教育、指引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零缺位”、违法行为“零容忍”、普法宣传“零盲区”,坚决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持续加强权力监督。创新推进政策的集成发布、多元解读和精准推送,持续拓展深化政民互动,加快构建发布、解读、回应、参与“四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持续提升普法效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利用民法典宣传月、12·4普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因地制宜探索多重普法宣传模式,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行业法规宣讲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渗透力。定期发布具有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的案例,增强普法宣传的可受性和实效性。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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