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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5-0001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标  题: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法治中卫“总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与执法业务相结合,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日常检查和执法以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全市农业执法工作成效,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二是注重执法培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线下技能培训6期次,主要从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两方面入手,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等形式,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新进执法人员年度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和60学时。三是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择优选择培育对象,严格履行认定标准,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年选树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71户,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宣讲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农民的法律常识。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及时通过“三项制度公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检查信息、检查结果、行政执法文书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办案机构均配备执法记录仪,通过规范的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证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无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而作出决定的行为发生。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围绕春耕备耕所涉及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水产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抓好隐患排查、监督抽查、执法办案、农民识假辨假宣传引导、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任务,全市共查处农资类案件24件、涉案农资11.868吨,没收违法所得9786元,罚款20.72万元,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二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草莓、豇豆及“三棵菜”专项抽检,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2024年,全市检测机构定量抽检农产品1643批次(风险监测979批次,监督抽查664批次),合格率99.5%,定性农产品抽检1607批次,合格率99.6%。全市共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77件,罚款金额45.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7万元。三是开展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和养殖用药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屠宰监管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监督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30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个,打击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等案件7起,行政执法立案8起,罚没金额3.38万元,销毁不合格肉类产品0.45吨。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监测,持续加大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监测频次和力度,完成“瘦肉精”检测2.21万份,合格率达100%。全市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4733.8吨。四是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全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按照不漏一场一户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7个重点品种养殖场(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场点、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场点以及市场水产品销售户行政检查55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60个次,利用下乡入户技术服务指导开展入户宣传40次130余户。全市完成自治区和国家级水产品检测106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100%。五是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秸秆禁烧项目资金289万元,沙坡头区被列为自治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均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领导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利用集市、广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58幅,出动车辆336车次,出动人数533人次,立案13起,罚款0.71万元。六是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执法和普法并重,突出春耕、夏秋收等重点时段,组织县(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当地交管部门对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审验、超宽超载、违章载人、疲劳驾驶、未张贴发光膜、未悬挂警示牌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四)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内部抽查计划7个、抽查任务44个,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1个、抽查任务16个,已完成抽查任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7处,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各县区制定部门内部抽查计划33个、抽查任务246个,已完成全部抽查任务。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种养殖主体、企业、门店等共1625家,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48名,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记于企业名下,通过自治区平台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农业执法基础能力依然薄弱。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与范围广、任务繁重,且复杂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不相适应,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和监测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虽已配备部分执法装备,但参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在车辆、取证设备上还有不足,制约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邀请学者专家、执法骨干授课、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等形式强化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办案实务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县(区)执法大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提高规范办案能力。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机制。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案件查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卷宗管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投诉举报、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和有关农业行政执法上下、左右和内外协作、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严从实管理和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对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和种畜、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行业,突出农资质量、农业投入品使用、种养殖、检疫检验等重点环节,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指导县(区)积极主动拓展执法领域,特别是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种畜禽等一些不熟悉、不常见或者新领域的执法,树立“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思想,不断补齐执法办案短板,真正实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执法,努力实现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新突破。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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