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决战决胜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卫农发〔2020〕23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四查四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要义,以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为重点,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深入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千方百计化解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决战决胜,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疫情对外出务工就业的影响。排查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开工复工情况。
查补措施:一是全面摸排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开工情况。二是对未开工的企业,分析困难原因,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投入生产;对已开工的企业,动员鼓励吸纳周边贫困群众务工就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局乡村经济科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疫情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排查疫情对春耕备耕工作的影响;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查补措施:一是加大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产业扶贫支持力度,积极创建开辟扶贫农产品销售、运输的绿色通道,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调配农资、种子供应,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三是逐步有序放开农贸交易市场,保障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局种植业管理科、畜牧水产管理科、市场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产业发展方面。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均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排查是否存在产业补贴发放不精准,存在凡种必补,凡养必补,出现“堆积效应”;排查是否存在贫困户产业扶贫参与度低,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排查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带贫减贫机制不明显,贫困户参与度低;排查是否存在致富带头人引领作用发挥不显著;排查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且能发挥村集体公益作用;排查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是否存在后续产业发展薄弱,缺乏支撑,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是否存在农业技术服务不到位,频次不高。
查补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明确扶持环节和标准,重点扶持规模化、可持续、脱贫致富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规范到户产业补贴程序。二是深入实施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路径,通过合理开发集体资源、发展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大力发展集体资源型经济。四是坚持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相结合,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围绕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分类别、分产业、分层次组织农技人员驻村入户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局规划财务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农经站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群众收入方面。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人口与边缘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排查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中的转移性收入是否占比过大,存在依靠政府投入实现收入达标问题;排查建档立卡人口与边缘人口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增收(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
查补措施:一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扶持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减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消费扶贫,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和光伏扶贫,拓展增收渠道。二是加大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探索订单式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培训后的就业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局种植业管理科、畜牧水产管理科、乡村经济科、市场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四查四补”工作方式与进度
各县(区)要挨乡、挨村、挨户开展“四查四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2020年3月—5月,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边查边补、边查边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账销号。6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地督查“四查四补”、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情况。下半年,持续巩固“四查四补”成果,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全面验收。
(一)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在分区分级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分类精准施策,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收官之战有序推进。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挂牌督战相结合。对照“四查四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挥县乡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三)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认真整改“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解决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及产业扶贫等影响脱贫质量与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打赢两场硬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认真研判两项工作目前的形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精准落实应对疫情影响的关键措施,把疫情期间脱贫攻坚各项措施抓实抓细,确保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
(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四查四补”工作成效。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县(区)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工作安排部署,精准精细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各项工作,要从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反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建立县、乡、村三级问题台账;局系统各单位要自领任务、主动履职尽责,建立本行业、本单位问题台账,细化措施,实行对账销号,加快补齐短板,攻克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将“四查四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把时间节点,抓细抓实各项工作。6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实地督查“四查四补”、脱贫攻坚“回头看”及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将姓名、联系方式与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及问题台账报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备案,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同时,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紧盯问题改、较真碰硬改、上下联动改、实事求是改,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联系人:左佳伟 联系电话:7065896
传 真:7065899 邮 箱:zjw76543@163.com
附件: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进度统计表及脱贫攻坚“四查四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