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农发〔2023〕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中卫市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中卫市乡村振兴局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全面落实《中卫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十四五”中卫市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扎实开展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及“回头看”,巩固拓展全市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全面提升改厕质量和实效,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改厕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聚焦重点问题、盯紧薄弱环节、强化规范管理,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推进问题厕所扎实整改、新建厕所质量过硬、长效管护机制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农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高,切实提高全市农村改厕工作质量。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新建户厕改造任务。各县(区)要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开发和农村人居环境等规划,详细制定农村户厕改造方案,紧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逐村逐户落实好今年改厕任务,做到“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同时,抓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形成改厕整体效应。要协同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建立完善后续管护运维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人民群众的如厕条件。2023年,全市因地制宜改造农村户厕 5761户,其中:沙坡头区1320户、中宁县1300户、海原县3141户;整村推进行政村15个,其中:沙坡头区3个、中宁县7个、海原县5个。
(二)持续加强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各县(区)要对2022年全市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再核查,重点核查底数清不清、问题准不准、整改实不实,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细化制定再整改工作方案,精准施策、靶向整治。对厕屋缺失或损坏等厕屋问题,厕具缺失或损坏等厕具问题,粪污清理不及时等后期维护问题,以及建新用旧、闲置挪作他用问题,要求在摸排整改“回头看”期间立行立改。对上水不通、冲水压力不足等用水问题,运维管护队伍未建立和运维服务跟不上等后期运维问题,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计划,力争到2025年前整改到位。7-9月,市级将成立抽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对照自治区抽查的重点内容,对各县(区)“回头看”期间的问题户厕整改、再摸排情况及新建厕所质量进行抽查。每个县(区)随机抽取3-5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5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5-10户现场检查。
(三)组织开展新改户厕质量大比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体原则,积极组织各县(区)参加全区农村户厕质量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开展改厕产品备案和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导意见,对各县(区)农村户厕新建和整改使用的各类改厕产品的备案情况和质量进行抽查抽检。针对化粪池、便器、厕屋、管材等改厕产品,重点检验外观材料、物理性能、技术参数等指标。抽检不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改厕产品,按规定对生产供应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负面清单,同时叫停当年改厕项目实施。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选购使用合格厕具产品。
(五)开展厕所管护模式遴选推广
1.建立农村厕所运维管护服务站。认真落实“县级有平台,乡镇有人管,村有管护站”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粪污治理等长效管护机制和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明确管护责任和主体,推广“互联网+智慧运维”等信息化管理模式。2023年12月底,各县(区)基本建立完成乡镇农村厕所运维管护服务站,确保厕所建得好、后续管得好、农民用得好。
2.开展厕所管护模式遴选。积极挖掘基层探索的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运维管护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区)遴选至少1种成本适中、群众接受、效果好、可持续的长效管护典型模式,于9月底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遴选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六)开展资金使用自查自纠。县级自查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范围、项目实施、绩效目标时限等方面,逐项、逐个进行梳理,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自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核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对各县(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检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拨付是否有序合规、实施管理是否到位、绩效目标是否完成。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市级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对虚报冒领、重复申领等骗取改厕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开展改厕知识和成效宣传
1.组织制作改厕和使用“明白卡”。各县(区)统一制作改厕“明白卡”,向有改厕计划的农户发放改厕“明白卡”,明确技术模式、施工内容、资金补助、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等,进门入户做好解释沟通,做到施工前后“双确认”,农户确认同意才能施工,确认满意才能验收合格。向验收合格的农户发放改厕使用“明白卡”,明确厕所使用注意事项、管护责任人、维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举办改厕故事“大家讲”活动。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鼓励农民群众、基层干部等现身说法,围绕“卫生厕所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们村的改厕故事”等主题,通过开设媒体专栏、制作短视频、创作小品相声等,用乡音乡语讲述改厕故事,引导农民主动改厕、文明如厕。每个县(区)至少要开展1种形式的“大家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抓好部署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县(区)实施方案,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将工作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严把验收程序。做好新建卫生户厕验收工作,要落实乡镇自验、县级复验、市级核验、区级抽验“四级验收”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村户厕验收标准和要求,做到县、乡两级自查自验全覆盖,“一村一册、一户一档”资料完善齐备,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成立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市级抽验,抽验采取随机方式,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以奖补的方式兑现。将运行使用效果、农户使用率、群众满意率纳入验收指标。
(三)强化奖补政策。对验收合格的户厕进行奖补,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补,形成自治区、市、县、农户、建设主体分级多元投入机制。在自治区配套补助基础上,市财政对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每户配套补助500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解决。市财政补助资金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予以核付。各县(区)应加强农村改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加强督导力度和调度频率,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专项督导等方式,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市级将不定期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相关督查持续跟踪问效,相关情况将作为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主题宣传,聚焦重点工作,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突出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科学改厕、文明如厕、科学处理粪污等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助推“提质年”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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