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0/2020-0001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蒋玉华等4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通知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蒋玉华等4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蒋玉华等4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累计缴费满15年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条件,同意办理领取病残津贴手续,病残津贴从2020年1月起计发。

 

附件中卫市2019年12月份享受病残津贴待遇名单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