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
卫人社发〔2020〕131号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服务窗口服务质量,推动人社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卫市深化窗口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在全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学理论强素质 学党规强堡垒”活动为抓手,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社服务的一事一例和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抓起,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对高质量人社服务的需求,通过“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使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
二、行动目标
实现企业、群众在人社部门办事材料齐全的一次受理、关联的事项一次办理、更多的事项在网上办理。在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在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并实现“一窗通办;11个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到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三、具体事项
此次行动对象包括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监察、人事考试、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能鉴定办事窗口等。
(一)围绕10个“一件事”,实行打包“一次办”,即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10个在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联办。10个“一件事”包括:企业招用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保卡(详见附件1)。企业、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通过“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部分事项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一件事”,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实际,对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分步实行打包办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进一步梳理规范经办流程,加强沟通协作,对“一件事”提供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受理、一次办成服务,实现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一套资料两个以上单位、科室都需备存留档的,由办理第一环节业务的科室收集后共享。同时,进一步扩大“我的宁夏”、网上人社等网站、软件的推广使用,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
(二)针对11个高频事项,推行“提速办”,即加快部分高频服务事项办理速度。对照“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中11个事项,加快办事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对具备即时办结条件的要即时办结。在要件齐全的基础上,对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办事项,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补办、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劳动合同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暂不具备即时办结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验、勘察;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应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评审。要充分运用网上人社大厅、“我的宁夏”、“掌上12333”等信息化平台,让群众不出门,“网上”、“掌上”办业务。
(三)加大证明材料精减力度,实行“简便办”,即不断推进办事材料“能减尽减”。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有关要求,在人事考试、社保领域18个事项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基础上,进一步精减证明材料,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各单位、科室要以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服务最佳为原则,进一步精减证明材料、简化办事环节,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决定》(宁政规发〔2019〕1号)等规定取消的125件次证明材料,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解读“快办行动”活动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深化“行动”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明确“行动”任务,启动“行动”指令。
(二)优化事项流裎(2020年7月底前)。各单位、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总体要求及相关具体安排,及时与各配合单位、科室研讨,重新梳理集成办理的经办流程,重新梳理申请材料,明确集成办理的实现路径和方式,提出信息系统对接的具体需求,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科室解决。
(三)公布办事指南(2020年8月中旬)。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设置的“快办行动”事项清单和业务标准,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同时,可以探索设置线下综合窗口开展试点办件。
(四)打通业务系统(2020年10月中旬)。积极与自治区人社厅联系,及时反馈业务系统、自助终端等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配合做好业务专业系统和宁夏行政审批系统、各专业系统之间的打通整合。
(五)设置线上专栏(2020年10月底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统一部署,配合完成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集成融合,设置“快办行动”专栏,并将整合后的涉及多部门、多事项的“快办行动”事项纳入电子监察平合。
(六)组织验收(2020年11月底前)。各单位、科室要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我局统一要求,对“快办行动”线上线下办理流程进行测试,并开展“体验式”办理,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全面推广应用。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培训。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策、条例、规定、文件等,完善服务指南,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做到政策解读精准无误,服务标准一致,经办流程一致。
(二)加强协作。各单位、科室要加强沟通协作,优化调整窗口、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人员配备等,把“麻烦”留给自己,用自己“多跑路”换来百姓“少跑腿”,加速推动人社服务从“便我”向“便民”转变。
(三)加强监管。一是在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二是按照“局长走流程 破解办事难”活动要求,对在办事流程、证明材料、办事效率等方面未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落实的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的评价和诉求。四是开展明察暗访,抓经常求长效。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督导检查,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四)加强宣传。本次“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将初心使命融入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要在实践中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工作亮点和好的做法,打造中卫人社服务品牌。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