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鸣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地址的批复
卫人社函字〔2021〕71号中卫市鸣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中卫市鸣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地址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校地址由“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18号”变更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627号”。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