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17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家庭“两后生”在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补贴标准
培训对象:我市年龄在15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家庭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简称“两后生”)。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其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按照职业(工种)分类,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参加一学期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每人6000元培训补贴,对脱贫户家庭、农村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再给予每人3000元生活费补贴。
二、报名流程及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青年,与技工院校对接后,须填写宁夏城乡家庭“两后生”学员身份认定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属脱贫户家庭到当地乡村振兴局盖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到所报院校报到。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55-7063943
附件:1.宁夏城乡家庭“两后生”学员身份认定表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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