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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0/2022-00278
文  号:
卫人社发〔2022〕13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的通知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的通知

卫人社发〔2022〕133号

市直有关部门,中宁、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委财经委员会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解读惠民富民政策。及时总结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确保将政策宣传到每个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切实发挥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的内生动力,巩固和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有效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财政部门配合做好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各县(区)要督导乡镇、村委会(社区)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对本辖区的劳动力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务工去向清、务工收入清。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要加大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统筹用好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实施、合理分担,加快支出进度,有序推动奖补政策落实落地。

四、加强维权服务。要充分发挥劳务中介和经纪人的中坚力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进一步规范劳务中介及经纪人劳务输出行为。鼓励创办驻外劳务工作站,加强与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附件: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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