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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0/2023-00509
文  号:
卫人社许字〔2023〕3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关于同意设立宁夏民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立宁夏民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卫人社许字〔2023〕36号

宁夏民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合并、分立)承诺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

同意成立宁夏民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化工总控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化学检验工、有机合成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初)级、四(中)级,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初)级非全日制职业培训。

举办者:司玉红

学校负责人(校长):徐凯

学校性质:营利性培训机构

你校要按照承诺如实做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工种)资格等级开展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培训质量并重的原则,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贡献。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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