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正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事项的批复
卫人社许字〔2024〕17号中卫市正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校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工种承诺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增加工种: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土石方挖掘机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初)级;挖掘机操作专项能力非全日制职业培训。
二、同意你校变更地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康民花园8#楼2层”变更为“中卫市金沙国际18#楼103、107、109营业房、全民创业城C—162、163营业房;滨河北路双桥宁夏利兴机械沙厂”。
你校要按照承诺如实做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工种)资格等级开展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培训质量并重的原则,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贡献。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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