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卫市高级技工学校)备案增加培训工种的通知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卫市高级技工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公办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申请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办院校等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0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校申请备案的新增培训职业(工种):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无人机驾驶员(五级、四级)。现予以备案。
你校要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备案的职业(工种)资格等级开展培训工作。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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