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诚尔劳务有限公司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通知
卫人社备〔2025〕2号宁夏诚尔润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事项书面报告》收悉,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391号)规定,经审核,对你公司法人由“欧阳丽蓉”变更为“党旭龙”的变更事项予以备案。
请严格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规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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