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批复
卫人社许字[2025] 8号中卫市鸿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中卫市鸿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5〕106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办院校等事业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0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同意注销“中卫市鸿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原编号为人社民:364050040000169号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收回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请你校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财务清算和善后工作。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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