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正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事项的批复
卫人社许字〔2025〕25号中卫市正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工种提升技能等级承诺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取消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承诺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
一、同意你校增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层次:装载机司机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五(初)级、四(中)级、三(高)级;
二、同意你校提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层次:土石方挖掘机司机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由五(初)级、四(中)级提升为五(初)级、四(中)级、三(高)级;
三、同意你校取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层次:应急救援员五(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美容师五(初)级、四(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你校要按照承诺如实做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工种)资格等级开展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培训质量并重的原则,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贡献。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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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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