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投资收益率有关事项的要求,市社保局积极做好中卫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利息和法检两院正式职工上划转移单位部分补助资金工作。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实主要有以下要求:一是统一时限。采取统一记账利率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在职人员的实账积累部分。二是保持一致性。全区参保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账部分的记账利率和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统一确定为5%。
目前,市财政已划拨补助资金1707.5万元,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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