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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0/2020-00115
文  号:
宁人社发〔2020〕10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02日
标  题:
关于充分运用人社政策支持全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充分运用人社政策支持全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

宁人社发〔2020〕10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全区已形成规模、优势和影响力的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现就充分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带动重点产业发展

(一)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突出产业需求导向,加快引进重点产业创新型领军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3年,支持9个中南部县区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在读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对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到企业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按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贴,可连续补贴5年。坚持不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采取项目合作、兼职引才、人才租赁、技术入股等更加灵活的措施,柔性引进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智力。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对引进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二)积极搭建重点产业发展人才载体。实施重点产业人才载体、科研平台遴选建设专项计划,鼓励支持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申报建设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区重点产业开展创新研究,根据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经评估考核后,给予院士工作站每年10—20万元经费补助,专家服务基地每年1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在重点产业遴选建设人才小高地,每个给予50万元左右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

(三)落实重点产业领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围绕重点产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自主公开招聘,自主制定招聘计划,自主发布公告,自主组织考试考核,全年招聘不受时间限制。事业单位围绕重点产业自主引进全日制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不受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没有空编的可“先进后出”,实行“绿色通道”办理招聘手续。

(四)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倾斜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激励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全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支持事业单位围绕重点产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岗位聘用无相应常设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其中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聘用当年即可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业绩良好的,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培育本土人才增强重点产业发展后劲

(五)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产业人才。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的统一部署,加大院士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对入选院士后备人才的给予500万元专项资助。实施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专项培养计划,采取单独分配选拔名额、业绩突出破格选拔等方式,加快储备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给予6万元、1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经考核优秀最多支持5年。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举办重点产业高级研修、急需紧缺和岗位骨干人才培训项目20期左右,培养培训重点产业人才2000人次以上,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支持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单位等深造,按每人3万元给予经费补助。

(六)健全完善产业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围绕自治区重大产业,对其衍生出的新兴职业领域增设相应职称系列的专业类别,实行“单设标准、单独评价”,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人才评价中给予倾斜,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承担或参与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人才,可直接参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参与单位相应岗位竞聘,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对于南部九县区参与重点产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施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七)持续优化产业人才发展环境。定期组织开展自治区“塞上英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塞上技能大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优秀人才表彰力度。完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将重点产业优秀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落实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为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职称评定(认定)、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金融项目、创办企业注册登记、休假疗养、文化旅游等优待服务。

三、壮大技术工人队伍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生力军

(八)着力培养大批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把重点产业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畴,重点产业企业招用新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职工进行技能提升和特种作业培训的,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补贴。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胜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举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养符合企业自身需求的技能人才。

(九)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力度。紧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创建力度。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专项补贴。对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给予一定的项目补贴。

(十)加大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全区评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时,优先从重点产业领域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推荐。在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评选表彰中,对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倾斜。

四、支持鼓励创业助力重点产业发展

(十一)加大重点产业领域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个人在重点产业领域创业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给予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等按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

(十二)支持重点产业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积极开展重点产业领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达到地级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园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再给予每个孵化园区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三)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简化创新创业申请审批流程,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依规及时审批,各级人社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到企业兼职创新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其职称、年龄、资历等均不作为限制条件,离岗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期间保留其人事关系,并保障其职称评聘、考核奖励、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重点产业领域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可按需自主设置创新岗位,创新岗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绩效工资应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五、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保障重点产业发展

(十四)综合运用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保障重点产业企业用工。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交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 20% 的自治区重点产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支持重点产业企业职工开展拿证工程,重点产业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12月以上的,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中、高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十五)做好重点产业企业用工服务。及时掌握重点产业企业岗位用工需求,适时组织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重点产业企业的专场招聘会,提供线上线下的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畅通相关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相互选择的渠道。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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