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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40/2021-00033
文  号:
卫防办发〔2021〕 17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

卫防办发〔2021〕 17 号

(由于文件中图示较多,因此以PDF格式发布。


文件全文: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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