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8〕121号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宁夏特检院中卫分院,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宁质技监〔2018〕8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安委发〔2018〕6号)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宁质技监〔2018〕8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 1.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宁质技监〔2018〕81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安委发〔2018〕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安全文化“七进”活动,为实现全区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和自治区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同时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好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市局决定成立 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 长:张学斌
成 员:孙学军 马玉旺 李发祥 孙金贵 张 伟
赵 楠 马勇 李存军 鲍学龙 芮建国 郑云华 吴 尚 陈国华 柳 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孙金贵(兼),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上宣传、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继续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及周围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宁夏质监公众微信,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在《中卫日报》开展电梯安全保障承诺,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本地区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决策部署情况。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三)开展“6·15”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参加“6.15” 红太阳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展板、传单等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手段,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各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参与,做好技术支持。
(四)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两县局和市局各分局积极联合企业,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制作特种设备事故教育宣传栏,用事故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会场设置特种设备警示教育展板,并将巡展活动开展到乡镇、集市、广场、企业、学校、商场,向社会公众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增强影响力。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市局组织沙坡头区电梯维保单位观摩宁夏中卫市天际线电梯有限公司开展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两县局自行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针对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重点安排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题行活动。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七进”专题行。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宣讲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决策部署情况、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在学校、商场超市LED显示屏、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等推广播放《美丽中国梦 质监安全行》系列科教片,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的推广。
2.开展针对性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的时机,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制度、有培训、有活动、有文化、有警示、有标识的“六有”工作要求,联合企业制作宣传栏开展日常安全知识宣传。
3.开展网上展示安全文化活动。各单位要鼓励干部职工传播或精心创作安全生产方面的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作品。各单位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争做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文化的推广展示者,普及传播者,坚定守护者。
4.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及气瓶安全知识专项宣传活动。各单位可联合当地教育、住建和乡镇(街道)政府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及气瓶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及气瓶安全知识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教育进课堂以及校园专项电梯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及其家人亲属,促进全社会电梯使用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出行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媒体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查处的跟踪报道,要发动企业主动梳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联合各主流媒体刊载报道。
6.开展“送法到村”主体活动。各单位要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宣传挂图等资料印发到企业、工地、社区、村组、农户、并组织开展学习。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监察、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在媒体上曝光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干部职工、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拍摄身边不安全行为,上传至“宁夏质监微信”公众平台,经分类梳理予以公布。
(三)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各单位及时总结上报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特,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好的做法,并积极推行安全管理中高效可行的方式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各单位要以电梯、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为重点,组织多部门协调配合的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及观摩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防火、安全用电等警示教育,组织灭火演练,熟悉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各单位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从严执法。对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实施约谈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措施,从严从重严肃查处,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工作实际,持续推动落实。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作用,发布特种设备监管及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安全法制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市行,持续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工作创新。各单位要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在工作形式、内容和手段上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抓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及时互通信息、认真总结上报。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安全生产月”期间,切实做好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市局反馈活动信息,2018年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
联系人:孙金贵
电 话:0955-7028103
电子邮箱:t7028103@126.com
附件2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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