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两县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暨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安办〔2022〕 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牢抓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不放松,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开展方式
(一)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从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实际出发,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细化整治重点内容和标准。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指导督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两县局及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责任明确,检查有效。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方案,开展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构建完善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检查内容
(一)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加大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五一”节前隐患排查,针对商场、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场所中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吊装作业及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娱乐设施、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设备定期检验,形成闭环管理。依法打击、惩处重点范围内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市局特设科牵头,两县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职责落实)
(二)推进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实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保障燃气气瓶充装和燃气压力管网安全。推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挥效能,实现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追溯系统安装使用全覆盖,对气瓶充装单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疑难解答,指导企业做好系统调试。加大燃气灶具抽检力度,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报警装置。(市局特设科牵头,两县局、各分局、标计科依职责落实)
(三)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市场准入关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要持续做好质量监管和证后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隐患,确保罐体质量。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机构要严格做好检验业务,对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及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做好定期检验,消除风险隐患。(市局标计科牵头,两县局、各分局、特设科、行政审批科、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职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前期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两县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法。各单位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研究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用最严格的监管执法,最严厉的追究问责,倒逼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三)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要及时上报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两县局于5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杨凯博 联系电话:0955-7028103
电子邮箱:t7028103@126.com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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