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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0-00046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20〕17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

卫市场监发〔2020〕176号

市安委会: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全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卫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中卫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安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紧盯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不足,坚决维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整改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反馈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组  长:刘辛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委书记

        马  丽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副组长:张学斌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成  员:张  琦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单进虎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孙金贵  市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科  长

        李存军  市局标准与计量认证科  科  长

        刘  斌  市局综合执法局        局  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考核巡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孙金贵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整改任务、措施及责任主体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不平衡”的问题。一是上下不平衡,个别地区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存在“上冷下热”现象。尤其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重经济发展、放松安全监管的倾向有所抬头。二是地区不平衡,部分地区分管领导任职时间不长,抓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尚未完全进入状态。三是部门不平衡,参与或者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理解不到位。四是政企不平衡,大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基本不了解。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内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晰安全生产重大意义。通过定期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对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二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悬挂条幅、竖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发送短信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大力推进“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向企业和广大群众推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三是通过日常执法检查过程,向企业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并将企业在日常教育培训中的学习安排列为检查项。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存在不足,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认识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

整改措施: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心得体会。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乐观情绪和侥幸心理”的问题。长时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一些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存在乐观情绪和侥幸心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

整改措施:继续加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全国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因进行梳理总结,并通过微信群、约谈会、培训会等各类形式推进“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

4.企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了解不多。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普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了解的比较少。外包工程事故频发,发包企业对外包工程管理不严,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比较严重,承包企业临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难以保证,导致外包工程事故频发多发。部分企业依靠政府思想严重,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依靠政府、依赖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的思想依然存在。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综合执法局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气瓶充装、气瓶检验或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重点监管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相关专项整治各项要求。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对外包工程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企业进行培训、约谈,加大检查频次,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多次未整改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

5.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普遍缺乏,全区大多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技能相对落后。小微民营企业普遍缺乏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专业人才,辨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以及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较弱。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

整改措施:依法依规,落实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培训机构考试纪律松散、培训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培训机构提升培训效果。鼓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动全员参与,并完善举报激励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大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关于落实考核巡查组工作建议的责任分工

(一)关于“强化学习,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建议

市局及两县局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

完成措施: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观看《安全重于泰山》专题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点内容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对此项内容进行学习。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理清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建议

1.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综合执法局

完成措施:结合“三定”职责,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后发布,并抄送当地安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摸排掌握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综合执法局

完成措施:根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目录;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和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类投诉举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电梯安装(修理)、检验检测机构等行政许可的证后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建议

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突出监管执法刚性,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综合执法局

完成措施: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转变监督管理理念,努力实现从“保姆式”监管向“警察式”监管转变,从对设备安全监察为主向对企业监督管理为主转变,从无差别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部门监管向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转变;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统筹协调,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建议

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从深层次解决各项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更广泛地了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内容和要求;及时曝光专项整治过程中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责任主体: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特设科、标计科、综合执法局

完成措施: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方案和各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涉及各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任务要求;定期召开协调沟通会等形式,理顺内部、各责任单位、上下级的关系;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指导两县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机制、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压实整改责任。要直面问题,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整体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要做到真整真改,自觉整改,不拖不靠、迅速行动,抓实见效,要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深度破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落实整改任务。要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领导,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依法监督企业落实整改责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联系人:孙金贵   联系电话:0955-7028103

电子邮箱:t7028103@126.com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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