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2020年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突出“安全”这个主题,不断强化工作责任,“以专项整治抓难点、以排查事故抓隐患、以动态跟踪抓监控、以许可监督抓源头”为工作方针,扎实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多措并举合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93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9871台,其中锅炉362台、压力容器4200台(不含气瓶)、电梯3364台、起重机械1415台、大型游乐设施22台、客运索道1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64台。另有各类气瓶10余万只、压力管道738.18千米。
表1::2019、2020全市特种设备数量增长对比表
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020年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安全状况平稳。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合理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我市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印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册1万余本,为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电梯宣传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以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气瓶等为重点,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疑答惑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先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4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检查和宣传相结合。在日常检查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知识,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发放权责告知书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理和预防知识,有效增强了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示,向广大群众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普及程度,防范特种设备使用风险;通过手机发送安全宣传短信,发送有关安全使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的温馨提示,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及气瓶安全使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四是组织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知识、医疗机构特种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知识培训,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等,共计参与人数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
(三)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1.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在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同时,以“元旦春节”、“五一”、“两会”“开斋节”等重要时段为重点,针对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电梯、锅炉、危化行业压力容器、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针对旅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开展了联合督导检查,积极开展了旅游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有效落实了安全监管职责。促进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了两节两会、五一等重要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46家次,检查设备2255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5份,发现安全隐患526处,现已整改完毕。对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2.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清零。制定下发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对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同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电梯、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等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针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无证作业及证件过期、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不健全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组织对两县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抓紧落实整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解决。集中整治期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5家,检查设备245台(套),发现安全隐患48项,现已全部整改。
3.全面排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海原县呱呱山风电项目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全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对4家风电项目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开展检查,要求各使用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安装设备时及时履行告知手续,进行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并做好使用时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对81家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进行排查,对11家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通过以案说法、法规讲解的方式引导参会人员学习起重机械相关安全管理知识,警醒各安装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从源头降低起重机械安全风险。
4.开展“绿动”车载气瓶缺陷召回工作。及时摸排掌握了安徽绿动车用气瓶不合格情况,协调特检院中卫分院、车用气瓶改装厂、出租车公司及加气站开展安徽绿动能源不合格车用气瓶召回工作,截止目前,已更换不合格气瓶600余支。
5.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一是加强管理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应急值守人员利用微信群每日向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送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和应急值守情况。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人员排查登记、外地返卫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频率对电梯轿厢、按钮、厅轿门、扶手等部位消毒杀菌,保持轿厢通风设备运转正常,杜绝交叉感染。生产单位每日通过对场区公共场所、运行设备采取有效消毒杀菌措施,保证了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疫情期间,共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对3098部在用电梯进行每日消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充装单位累计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人员健康状况1568家次。二是强化检查督促企业排查隐患。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做到各类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正常,维护保养到位,相关防护措施到位,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3家,下发监察指令书24份。三是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印发了《关于复工复产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出台疫情期间支持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复工复产若干服务措施,疫情期间,共通过电话约谈电梯维保单位13家次,指导27家电梯维保单位复工复产,指导76家使用单位利用电话及预约上门方式进行设备报检,对1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延期检验进行备案。
6.开展工业管道带压堵漏专项排查。督促指导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充装单位深入开展工业管道带压堵漏隐患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带压堵漏的工业管道,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或监控措施,及时更换修理。在此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使用单位及充装单位52家次,督促整改存在带压堵漏的工业管道3条。
7. 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对沙坡头区内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排查,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无证人员上岗、设备安装未进行告知、回收处理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气瓶等行为。开展了报废气瓶集中销毁行动,监督指导气瓶检验机构对565支报废气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确保这批报废气瓶不再流入市场。同时向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发放气瓶安全使用告知单,消除气瓶回收安全风险。截止8月底,执法人员已对沙坡头区86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排查,共检查废品收购站点15家,下发监察指令书6份,发放告知单15份,发现安全隐患22项,查封设备4台。
8.深入开展气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及中卫市特种设备实际情况。起草《中卫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督查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中的标准要求安装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同时要及时与系统开发方沟通,提前谋划,为气瓶检验机构及市级监管平台预留数据接口。截止8月底,共检查气瓶充装单位35家次,下发监察指令书2份,排查一般隐患问题35项,现已完成整改。全市现有5家充装单位已完成系统安装。
9.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充装、储存环节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开展以来,检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排查安全隐患6项。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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