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的通知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执法,治理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确保农村户外广告市场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需要,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当前,误导欺骗农村消费者、投放无序散乱、庸俗低俗媚俗等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村容镇貌和乡风文明,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两县局、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的重要性,严肃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的农村户外广告市场秩序。
二、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日常监管检查,从严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低俗庸俗媚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农村户外违法广告。清理整治农村户外广告中宣扬封建迷信、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农资等关系农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的重点领域农村户外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所谓“神医”“神药”和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农村户外虚假违法广告。适时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保持广告执法高压态势。
三、不断深化协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将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规划,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农村户外广告规划,积极推动完善相关地方立法,夯实制度基础,使农村户外广告监管和治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村地区相关广告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法守法,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主动抵制虚假违法广告,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规范农村户外广告发布行为。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力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两县局、各分局于11月17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及2021年农村户外广告监管工作统计表报送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联系人:尹志鹏 联系电话: 7013607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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