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21〕80号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2021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0个“119”消防宣传日,11月也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根据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市局及两县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消防宣传月期间,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少于1次,开展学习体会心得交流不少于1次,强化学习效果。(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人事科)
二、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一是邀请消防救援部门或专业培训机构举办“消防安全大讲堂”,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办公室)
二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特设科)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注册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阅览消防资讯,学习消防知识,了解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筑牢消防安全屏障。(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特设科)
四是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熟悉单位逃生路线,掌握正确的应急逃生疏散方法,提高突发火灾应变逃生能力。(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办公室)
五是组织人员参观辖区消防救援队站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应急避险以及自救互救技能。(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办公室)
六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向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求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在电子屏滚动播放消防知识,广泛动员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关注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两县局,市局各分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工作动态等的收集整理工作。11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
联系人:孙福东
联系电话:0955-7028103
电子邮箱:t7028103@126.com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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