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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1-0040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的通知

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的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日常检查开展2021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打击违规商业炒作行为

1. 利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内容等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假借“特供”“专供”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利用会销等方式,对与庆祝活动相关的工艺品、纪念品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打击违法促销行为

1. 线上促销活动中促销信息公示不明确。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2. 利用“进店送”“扫码送”开展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线上线下促销中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查处医药购销企业不正当营销行为

1. 在医药购销过程中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等商业贿赂行为。

2. 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在获取相关生产资质、参加招投标及供应商审查、签订采购合同、组织生产销售、目的地货物通关、外方质量抽查等环节存在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生产销售仿冒农资产品,其他日用品等商品,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2. 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产品等,宣称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等侵害老年、病弱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3. 校外培训机构、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等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

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开展本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检查工作,对聚焦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及时与市局综合执法局沟通联系,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高法律震慑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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