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2021-00957
文  号:
卫市场监发〔2017〕13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制度》《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制度》《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通知

卫市场监发〔2017〕131号

市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制度》《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另行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各项要求。市局建立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于促进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办案机构要加强对以上制度内容的学习,熟悉相关要求,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予以落实。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各办案机构对罚没物资和采取行政强制施物资管理均使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物资出(入)库单》,但必须注明是罚没物资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物资,不得混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台账》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清单》由各办案机构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使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物资出(入)库单》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核销。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制度

      2.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