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有效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意识形态安全,有力制止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广告导向监管的重要性
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自治区也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广告导向监管意义重大。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区、市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有效识别并坚决整治各类“搭便车、蹭热点”“打擦边球”“低级红、高级黑”等商业广告乱象,坚决打击宣扬色情、暴力、性别歧视、无底线炒作等广告违法行为,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始终保持广告导向监管高压态势
(一)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借党的二十大开展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准确识别并坚决打击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加大对“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用语的清理力度,有效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严厉打击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从重从快查处涉及敏感问题、宣扬错误政治理念、影响政治安全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商业广告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从严打击商业广告中不规范使用地图等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的行为。
(三)依法查处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加大对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不良广告宣传内容的整治力度,有效清理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广告。依法从严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坚决打击各类含有“软色情”内容的商业广告。
(四)严禁借体育盛会违法违规发布商业广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特殊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依法整治擅自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有效维护国际体育盛会商业宣传秩序。
三、强化协同,健全广告导向监管执法机制
(一)强化广告行政指导力度。突出属地重点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经营主体、互联网平台、网络直播营销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约谈指导,明确提出要求、划清监管红线,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压实媒体和平台主体责任。
(二)强化广告监测与监管的衔接。把监测情况作为制定广告监管对策措施的参考依据,并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继续推进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用监管。推动部门间广告监管数据交换,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积极推进广告导向监管联合执法、联合督办、联合处置。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协作,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两县局,市局各分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快速反应,认真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并分别于6月14日前、12月14日前向市局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报送工作总结。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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